電影之餘的寫作自留地

Month: November 2023

  • 华语电影至今唯一一座金棕榈奖30年后再评估

    1.


    1993年,陈凯歌执导的《霸王别姬》在戛纳电影节夺得最高荣誉金棕榈奖,这是华语片前无古人的成就,至于后有无来者,以目前的大环境,我是比较悲观地认为将继续有很长一段时间“后无来者”。


    华语片离现在最近的一次戛纳影展获奖,记忆没错的话已经是8年前侯孝贤的《聂隐娘》,侯孝贤夺得最佳导演,同年还有另一部华语片佳作入围是贾樟柯的《山河故人》结果都“冲金”失败。


    如今侯孝贤因脑退化症无法再继续工作正式宣布息影,原计划的新作剧组也解散。贾樟柯一边在筹划新作,一边支持后晋新导。


    《霸王别姬》无论台前幕后都聚集了当时两岸三地最好的电影人,彼时还没喊出“合拍片”的口号,国内电影行业的“93改革”才刚刚开始,《霸王别姬》已经做了一次合拍的最佳示范。


    台湾“侠女”徐枫监制,香港李碧华的原著,内地的编剧芦苇,导演是第五代代表陈凯歌,还有宣传发行也是香港的舒琪导演。台前的阵容更无需多言,都是当时华语电影最出色的演员。


    徐枫是最早提出想拍《霸王别姬》的人,她凭饰演胡金铨的《侠女》第一次走上戛纳的红地毯,《侠女》的成就同样是华语片的一座高峰。导演陈凯歌早已凭借《孩子王》入围过戛纳主竞赛单元,尽管那次的戛纳反响不算太成功。


    我推荐有兴趣的影迷去油管看舒琪导演的频道《只要有电影》,舒生重述了当年《霸王别姬》的诞生前后,从筹备到拍摄再到后来的宣发,还有如何接到韦恩斯坦的电话促成电影在美国发行,信息量相当大。

    2.


    今年正好是《霸王别姬》上映30周年。片商推出电影的4K修复版先后在台湾、香港、美国重新上映。美国当年发行上映的是删减版,那个版本是韦恩斯坦和陈凯歌沟通后由导演亲自做的删减版,这次4k修复版上映弥补了当年不是原版的遗憾。


    这部华语电影名作已经诞生30年,今天大银幕重看如何再评估他的成就?特别是当抽离90年代初的社会环境,放到更长的时间里,30年后它的艺术水准是否还经得起考验?


    从整体上,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它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对李碧华原著剧本的改编。


    《霸王别姬》是一部先有剧本后有小说的作品。创作最初是李碧华为70年代末香港电台电视单元剧《香港香港》写的其中一个单元。导演是罗启锐,主演有岳华、余家伦和樊少皇。


    李碧华之后把剧本改写为小说,到1985年才由香港天地图书公司出版,但徐枫早在1983年就购得《霸王别姬》的电影版权。


    《霸王别姬》的单元剧分上下两集,一集44分钟,如果把上下两集加起来也是一部约一个半小时的电影片长了。


    如果你是电影版的忠实影迷,当你回头看原作单元剧未免会有点落差。电影版里程蝶衣完成了虞姬的自刎,戏里戏外归一非常动人,张国荣的程蝶衣风华绝代,瞬间永恒。但原作剧本无论主题,还是叙事角度完全不一样。


    首先单元剧的主角是“霸王”段小楼,不是“虞姬”程蝶衣。影片以段小楼的视点开始叙事,开场也是风雪交加早晨,此时我们听到了段小楼的独白,讲述他第一次看到程蝶衣的情形,也就是彼时的小豆子,他被带到梨园拜师关师傅,签了卖身契,从此在这梨园学唱戏。


    随后两人一起训练,一起出师上台,继而成名,整个叙事过程段小楼的独白不时出现。后来“负重前行”的政治运动到来,师兄弟两人要互相指控,互相批斗,最后段小楼愤而“霸王渡江”,逃到了香港。程蝶衣仍然留在内地。


    段小楼来到了香港,他早已不是那个霸王,他成了一名普通的电车司机,没人知道他曾是京剧的角儿,甚至和他同一屋檐下的小朋友叫他“上海佬”,这是段小楼会用“烫嘴”的粤语纠正他“我是北京人”,那时的香港人对大陆下来的新移民没什么地域概念,都统称“上海佬”。


    影片的结局是政治运动结束,一个京剧团来港演出,段小楼看到宣传海报上的艺术指导是程蝶衣,两人最后在香港的一个澡堂里重见。两人说起了这些年的经历,程蝶衣经历批斗,后来平反,组织还帮他安排的对象,结了婚。最后以两人在澡堂再唱一次《霸王别姬》结束,不甚唏嘘。


    显而易见,原作的《霸王别姬》剧本有相当明确的香港主体视角。这是一个典型的香港故事。


    在那个大时代下的小人物遭遇,这是一个关于个人命运、无法抉择的故事,而香港如何成为了他们最终的落脚点。49年之后,一场又一场的运动,香港以它当时独有的文化位置,为生活在动荡年代的中国人提供了一个避风港湾,显示了这座城市的时代意义和包容。


    就像后来王家卫的《一代宗师》,叶问来到香港“从此只有眼前路,没有了身后身“,段小楼最终“霸王渡江”两者都是殊途同归。


    我们也能看到原作中的一些“同志”意识,比如男人之间的倾慕,男人一起洗澡,最后两人在澡堂两人肉白相见,虽然在北方的澡堂见惯不怪,但在当时十分保守的香港也算比较大胆,据罗启锐回忆,当时在香港电视上这些画面还真的没见过。

    3.


    两集单元剧加起来约一个半小时的剧本最后改编成接近三小时的电影剧本,这是由李碧华、内地编剧芦苇和导演陈凯歌三人合作完成。据说三人对剧本改编和打磨,反复修改接近一年,电影最终在1992年2月在北京正式开机。李碧华同时也按改编剧本重新写了《霸王别姬》小说版,比起1985年的篇幅增加了一倍,也是在1992年2月出版。


    电影的片长比原来单元剧也增加了近一倍,扩展最多的是一前一后。前是讲述小豆子和小石头学戏的阶段,用了超过40分钟的篇幅来叙述。


    这部分扩展我们看到来自北京编剧加入后,无论对白还是画面都能拍出原作没有的京味。还有一群小演员十分出色的演出,他们天寒地冻在野外练嗓子,练动作练不好还会被师父藤条鞭打,而且可以打到几乎皮开肉绽,令人动容之余更多是今天看这些训练手段是多么不人道。


    一后自然是对那十年“负重前行”的描写,这部分同样占了影片40分钟左右的篇幅。其中单元剧里面被绑起集中批斗,互相揭发的戏在电影中被拍得更加详尽。


    这十年的戏可以说是陈凯歌自己对“负重前行”的态度和一定程度反映出他的心路还有反省。陈凯歌在他的自传《少年凯歌》就有写到”十年艰难探索“对他人生的影响。他也写到在批斗会上,自己喊了打倒父亲的口号。在电影里面,菊仙、段小楼、程蝶衣互相揭发那场戏,对陈凯歌来说并不陌生。


    《霸王别姬》把十年里那种人们的惶恐、对政治气氛的恐慌,还有失去理性对政治宣传的狂热,第一次由中国导演拍出来呈现在西方的影展和观众面前。


    电影把单元剧里的香港意识全部抽走,影片结尾是十年动荡结束,霸王和虞姬两人重登舞台来到礼堂彩排。这场戏出现在全片开始和结尾,一开始两人来到礼堂,接着以倒叙展开故事,结尾两人在礼堂再次唱《霸王别姬》,也是最后一次,程蝶衣最终自刎。


    把香港主题完全删去,和塑造程蝶衣这个人戏合一的戏痴是电影改编最成功之处。阅读黄爱玲的一篇关于《霸王别姬》的评论,提到当年有影评人,包括李焯桃批评电影改编把香港主体完全删除,这是向政权“献媚”,也抹杀香港作为世界窗口的重要性。


    挺难想象李焯桃会作以上评价,“献媚”的批评显得有点莫名其妙,如果真要献媚,这部片后三分之一可以没必要存在,可能全片也没开拍的必要。至于香港主体的消失,导演和编剧都是地道北京人,情感上无法与原作的香港叙述产生共鸣合情合理,香港不在这个故事主题的讨论范围也是理所当然。

    4.


    电影的主题是一个关于忠诚的讨论。在程蝶衣身上是对忠诚的塑造和表达,是所谓程蝶衣说的要“从一而终”,是戏里戏外都要这样。这也很大程度是陈凯歌个人向往的人格典范,对程蝶衣的这种艺术忠诚和理想是肯定的。


    在中国的近现代六十多年里,从20年代到70年代,政权更迭还有运动不断,任何对某个政权或者团体的“忠诚”都是危险的,无论你倾向哪一方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任清算的理由,唯独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追求才是对抗这样荒谬可怕的现状唯一方法,体现在程蝶衣身上就是唱好自己的戏,无论台下是国民党、日本皇军、还是共产党。


    就算是到了49年之后,因为政治需要对京剧进行修改,程蝶衣仍然坚持自己对京剧的理解,这为他后来遭到自己一手培养的四儿的批斗埋下伏笔。


    张国荣饰演程蝶衣是他整个演艺生涯里最出色和耀眼的演出。戏里的花旦程蝶衣与角色虞姬人戏一体,张国荣与程蝶衣何尝不是演员与角色的人戏一体。


    这次重看4K修复版其中一个感受,就是张国荣在本片里的表现是独一档的存在,甚至可以说张国荣对演技的控制补救了影片的一些不足。


    这个不足就是陈凯歌常常会为了刻意突出戏剧效果让演员“用力”去演一些戏,这些用力的演出有时是忽然地挤眉弄眼,“挤”出一些演技让你觉得奇奇怪怪。


    举个例子,片中对背叛的描写,段小楼要娶菊仙,菊仙来见过程蝶衣,程蝶衣感到被背叛。张国荣的对情绪的控制,如何表达出一种被背叛的愤怒都是相当克制,相比之下巩俐外放的演出显得咄咄逼人。因为张国荣对演技的“收”,没让这场戏最终成为一场两个女人(当然其中一个生理上是假女人)争宠的狗血戏。


    还有一些不足也是这次大银幕重看时发现的,主要是一些配角的选角是失败的。比如吴大维客串出演的红卫兵就挺莫名其妙的,而且他在里面又是刻意地扮得面目狰狞,看得是在让人出戏。


    不过这些都无损《霸王别姬》在华语片历史上的艺术成就,尽管已过30年,这部电影仍然是华语片的经典之作,也是陈凯歌导演生涯里最重要的杰作。对比起今天的陈凯歌,也不禁令人一声叹息(叹的不独是导演个人,也是环境和时代)。


    而陈凯歌执导根据自传《少年凯歌》改编的电影《少年时代》上映仍未有期,不知何时能见天日。

  • 《饥饿游戏:鸣鸟与蛇之歌》

    原来《饥饿游戏》第一部上映已经有10年了,离三部曲完结也有8年。10年前曾一度出现不少以科幻反乌托邦主题的青少年电影,或者说更像是一种打游戏通关式的电影。《饥饿游戏》让大表姐火了,那几年不仅片约不断,还拿了奥斯卡影后晋升好莱坞一线。


    除了《饥饿游戏》,国内还上映过的有《移动迷宫》《分歧者》。这批青少年电影我竟然都几乎全看了,包括它们的续集。客观地说,这些“打机”游戏虽然在角色塑造上大部份都难说成功,但在叙事推进上有可取之处,因为以通关为目的,过程需制造各种奇观和困难,怎样保证节奏制造紧张都考编导和制作团队。


    说回到最新这部《饥饿游戏:鸣鸟与蛇之歌》,它讲的是斯诺总统年轻时候的故事,讲的是什么经历塑造了后来三部曲里面的那个恶魔般的总统,是一部名正言顺的前传故事。


    以《饥饿游戏》这个ip所定位的青少年电影,这部前传我认为是挺糟糕的。叙事分成三个章节建构起三幕剧,涉及饥饿游戏过程单调、乏味,没有正传中的打机通关的紧张快感。


    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全片的重点,而且这不是后来斯诺“新时代”的饥饿游戏,重点是在角色身上。但角色的塑造也是不算成功,要讲他的背叛、自私都没有说服力。年轻版的斯诺很帅,造型仍然不脱十年前“暮光”那类风格。女主角Lucy能唱,但这不是《西区故事》,也不是迪士尼公主片,Lucy这个角色写得十分苍白,后面的变化同样缺乏说服力。


    到最后的结局博士问斯诺如何看饥饿游戏的必要性,斯诺说他看到外面的世界是饥饿游戏就十分莫名其妙,明明是一个自己不断内化的过程。


    就这么一部角色塑造和情节都毫不吸引的电影硬是拍了158分钟看得也是煎熬。第二幕的时候我还睡了一会儿,睡的正好是饥饿游戏进行的那段。

  • 每次看山田洋次的电影都是一次心灵洗涤

    每一次看山田洋次的电影都是一次心灵洗涤。更具体点,是山田洋次步入高龄后(80岁以后)的电影,也就是近十年的电影。最新作《妈,是您吗?》是他的第91部作品,他如今也91岁高龄。真心希望山田洋次能长命百岁,保持创作力。


    《妈,是您吗?》是山田洋次“母亲三部曲”的第三部,合作的依然是资深演员吉永小百合。这部电影表面上看是写吉永小百合饰演的母亲,但实际上是写三代人的关系。


    主角视点是人到中年处处遭遇男人之苦的儿子昭夫(大泉洋饰),婚姻危机、女儿反叛、在大企业做人力资源,还要做“丑人”帮公司裁员,偏偏这个时候又知道母亲有一段黄昏恋,喜欢上了一起做义工的牧师。自己的生活被弄得一团糟。


    三代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一如既往地处理得细腻、炼达,山田洋次对上一代的传统是珍视,对当下一代的困扰是关怀,对新一代的反叛是理解。我看完的时候想,90岁的老人家真的比我们这些30几40岁的中年人更理解和包容下一代。


    和山田洋次过去十年的许多电影一样,无论从故事发生的场景(隅田川)还是母亲的职业(足袋匠人),处处体现传统与现代,旧和新,历史和当下的对比。那个精神有点失常的拾荒长者记忆似乎仍停留在二战的东京大轰炸,他也让人联想到山田洋次之前的《东京小屋》和《给儿子的安魂曲》。


    电影的结局是温暖的,昭夫最终都是选择释怀和理解,烟花的结局不禁令人想起几个月前看的《百花》,同样是以烟花结尾,但《百花》的烟花是遗憾,是关系不能再修补,而山田洋次仿佛特意也用烟花来结尾回应《百花》并修补它的遗憾。


    最后再次希望山田洋次长命爱岁,身体健康。

  • 《花月杀手》:一段沉重可怕的“杀戮文化”

    1.

    我认为《花月杀手》是马丁斯科塞斯导演生涯中此前从未有过的一次尝试,那就是作为老马最擅长拍摄的犯罪片,第一次犯罪者并非指向具体某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受害者也非特定的某一群人。

    它说的是一个种族群体对另一个种族群体的谋杀,或者夸张点是一种灭族杀戮(从长远看,如果调查不出真相)。用这部电影的原著,也是斯科塞斯在访问中提到的,他要拍的就是这种可怕的“杀戮文化”(culture of killing)。

    所以这就注定了这部长达三个半小时的电影是如此沉重,也只有了解这一点,才明白为什么老马要拍到三个半小时的片长,为什么叙事铺排要这样慢煲细熬,为什么有些参与执行谋杀的小角色都花了一些篇幅去写他们,因为这场杀戮在某一群人当中竟然可以当习以为常,无论什么背景的人,贩夫走卒,甚至智商不高,做事笨手笨脚的人都能去对那个种族行凶,从而形成这种杀戮文化。

    算上前作《爱尔兰人》,老马连续两部电影都是片长达到三个半小时,年纪越大,拍的电影越长,不想用老当益壮或者宝刀未老这种老调形容,但已经80岁的老马的创作力不减,他的工作计划仍然是排得满满的。

    2.

    三个半小时的片长也与它的原著书籍有关。电影改编美国记者、作家David Grann写的同名作品。作者花了长时间深度采访、实地调查,还有海量的资料搜集才写出这本关于20世纪20年代,因为贪婪,因为对奥色治人在自己土地发现石油而致富那种“红眼病”,美国白人对奥色治印第安原住民持续谋杀真相的非虚构写作作品。

    这本书早在2020年的时候国内已有引进出版了简体中文版。几个月前,我在公共图书馆借阅了这本书。书的全名叫《花月杀手》,有一个副标题:“奥色治系列谋杀案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诞生”。这个系列案的调查直接促成了FBI的建立,或者说这是FBI当初建立时接手的第一件大案。

    原著无论内容和结构都相当丰富扎实,David Grann虽然写的是一部non-fiction的作品,但他却有一手写fiction的文笔,阅读过程我以为自己在读一本惊悚悬疑小说。然而当这本书到了老马手上,改编创作是与原著完全不一样的视角。

    原著的主线是牛仔探员Tom White在接受FBI首任负责人胡佛(就是“东木”大叔2011年拍的人物传奇《J. Edgar》中的的胡佛,狄卡比奥饰演了胡佛 )委派调查奥色治系列谋杀,《花月杀手》如果让老马按照原著的视角去拍调查过程,那一定是一部影迷十分熟悉的“老马式”犯罪片。

    而实际上,老马最早收到编剧Eric Roth的最初改编剧本也是按照原著的视角来写的,由迪卡比奥饰演Tom White。

    但是老马读完剧本后提出意见,他认为这个剧本并不是要寻找凶手,它的凶手是很容易就被观众知道是谁,而应该问的是谁没有干?

    身为主演也是制片人的迪卡比奥也认为这部片的焦点应该是白人Ernest和奥色治人Mollie这段感情,Ernest如何既参与对奥色治人的谋杀,同时又表达对Mollie的爱,这当中人性的复杂显然更吸引。

    我在阅读原著的时候也有这个感受。我看了两三章就已经知道谁是主谋了,然后接着读下去吸引我的除了有探员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就是Ernest和Mollie这段关系。

    Ernest 在书中的描写其实是十分有限的,但他又是最后能成功起诉舅舅Hale的关键。这些都给了电影改编很大的空间。所以老马最后决定重写剧本,Ernest和Mollie 才是这部片的主角,由狄卡比奥来饰演Ernest,印第安演员Lily Gladstone饰演Mollie。

    3.

    近代的奥色治印第安人不知是不是被下了诅咒,他们被驱赶,被迫离开世代生活的土地,从堪萨斯州被流放到当时崎岖、贫瘠俄克拉荷马州东北部。

    影片第一场戏就是奥色治族人的一场仪式。族长悲伤地把一支有图腾意味的烟斗埋葬在土地里,代表着他们将放弃自己的传统,放弃自己的身份,他们要在新的土地重新开始。

    但下一场戏,我们看到地动山摇,在这片土地上忽然喷出了黑色的石油,奥色治印第安人兴奋地在黑色的雨中起舞,他们从此变得极度富有。

    他们过上了十分奢侈的生活,在20世纪初那个汽车工业刚刚起步不久德年代,一户人家有一辆汽车已经十分了不起,而当时的奥色治印第安人可以一个家庭拥有十辆汽车!他们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族群之一。

    于是美国的白人开始觊觎他们的财富,白人来到这里开发,帮助原住民建学校、盖房子,德尼罗饰演的Hale就是这类白人,他在当地原住民中有一个绰号,叫做众山之王。然后国会针对这片土地的开发和财富有订立了法案,规定这些原住民的土地要有法院指定的守护人来“协助”管理。

    还有一些地位不高或者一无所有的白人也来到这里,他们为印第安人开车。Ernest就属于这类白人。他没什么本领,只是参加过一战的退伍军人,于是来投靠舅舅Hale。

    他对Hale几乎是言听计从,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是一个毫无主见的人。Hale让他去为Mollie开车,他服从,不久叫他去追Mollie发展感情,他服从(Hale还特地问他介不介意不同肤色的女人,Ernest很直接说不介意,是个女人就行)。

    有人觉得Ernest像《好家伙》(goodfella)的Henry Hill,属于那种智商不高的小混混,不用脑一世做古惑仔。而Hale对他一副如慈父一般的关怀,我又想起《无间道风云》中的Frank(杰克尼科尔森饰)。

    4.

    与Ernest的头脑简单相比,女主角Mollie则显得聪明、睿智还有冷静。影片的焦点是Mollie和Ernest的关系,两个人物不仅写得好,演员也演得好。

    但看完后回想,Ernest这样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凭什么能吸引到富有、聪明的Mollie?片中也有一句对白,Mollie的姐妹问“你喜欢他什么?”

    Ernest 是 Mollie的司机,老马只安排了一两场车上的对话,Ernest的幽默感是吸引Mollie的原因。我看了一些报道介绍,这场两人在车上的戏,迪卡比奥表现出的幽默其实是现场即兴的“爆肚”演出,而Lily Gladstone实际是“笑场”了。 

    这种安排并没有完全说服我Ernest能把Mollie追到手(尽管一直以来许多情感专家都说“追女仔”有幽默感最重要)。不过片中提到了原住民喜欢与白人结婚会让人有更多联想,他们为什么喜欢跟白人通婚?Mollie的姐妹都嫁给白人,甚至Mollie有前夫,和Ernest再婚也是白人。这是否代表这群富有的印第安人某种种族自卑感,要通过与白人结婚,改变血统和地位。

    在影片里,Mollie对 Ernest的爱是真爱,相反Ernest对 Mollie除了真爱,还有性格里的那份极度懦弱、软弱是对Mollie一家,甚至对这个族群是致命的。他的懦弱导致他一边参与执行针对Mollie家族的谋杀,回头却对Mollie表示出关切和爱。他的懦弱导致他无法拒绝来自舅舅给他的杀人任务。

    这也是这个人物描写得好看的原因,从Ernest身上表现出人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在老马过去的许多电影中都有体现。远的不说,近的如《沉默》中的吉次郎,他每次遇到险境的时候都第一时间背叛了天主,但过后又向神父告解求得宽恕。Ernest也是如此,不过他是在Mollie的爱和Hale的命令之间挣扎,每一次舅舅给他下的任务他不得不执行,但回到Mollie身边又表现出极度的爱护。

    Ernest的懦弱导致他成为Mollie一家的危险人物,最后他的懦弱发展到顶点破防,就是在监狱里得知自己其中一个孩子因为百日咳而夭折,他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从而决定站出来指控舅舅。所以说他的这种性格贯穿了全片的戏剧点。

    5.

    原著中的牛仔探员Tom  White直到全片过了两个小时才出场。最后的不到一个半小时都集中在调查过程和取证。这部分的戏显得推进有点急促,或许也是受片长的影响,对细节的编排不如前两小时那样丰富。

    看到不少人诟病影片太长,如果真要编排下去片长真的可以去到4小时,而现在的三个半小时我在观看的过程并没有觉得时间漫长。

    其实,三个半小时以上的电影虽不算很多,但也不算罕见。《教父2》三个半小时,《美国往事》导演版也超过4小时,华语片里《牯龄街》足版也近4小时。电影好看,导演技艺高,长度不是问题,但有些电影明明没有那么大的剧力却偏要故弄玄虚拍个三小时,观看过程自然会很煎熬。

    与《花月杀手》叙事和人物慢熬细煲相呼应的还有老马对场面调度的变化。在本片中我们虽然也能看到一些比较复杂的长镜头调度,比如从屋外到屋内一镜表现印第安人大家庭生活状态,但整体上少了过往老马电影的凌厉,这些变化都是与老马的叙事需要相呼应的。

    影片结尾是一场关于这个系列谋杀案的舞台剧,这个编排是来自原著。这场系列案件的水落石出,让当时新成立的FBI联邦调查局名声大噪,他的负责人胡佛也是风光一时。

    胡佛在书中有很详细的叙述,但在电影中他只是在Tom White的一句对白中出现。后来胡佛借此案不断给FBI扩权,他自己的权力也盛极一时。他为了宣传FBI的功绩,促成了这个系列案件拍成电视剧,还搬上舞台。

    电影最后的这场舞台剧最后一段对白,也是全片最后一段对白由老马自己亲自上阵客串演绎,向台下观众,也向电影观众讲述了Mollie后来的命运。老马最后的出现也再次提醒观众,这是斯科塞斯视角的奥色治印第安人被杀案,随后以原住民在跳传统舞蹈,镜头拉高到上帝视角结束首尾呼应,浑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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